一是根据省、市审改办相关文件,拟取消我县行政许可2项,明确市、县审批权限1项,承接行政许可1项,调整管理层级1项。

二是除国家禁止、限制和核准后方可建设的项目外,对企业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管理。取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18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前置审批改革,逐步消除投资项目审批前置障碍。

三是注重优化软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针对我局的6个审批(服务)事项,将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由5个工作日的法定时限缩短为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其他社会事业投资项目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水电站投资项目审批等5个审批事项由20个工作日的法定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审批、核准、备案办理时间缩短了三分之二。

四是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审批,1-9月窗口上共收到基层单位和部门报来的请示131项,已办理131项,办结率100%。办理项目总投资481064万元,总建筑面积466833平方米。

五是根据本局职能职责,依法对县内招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按照程序对政府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维护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和严肃性。1-9月,我局审批招标方案197项,项目总投资25324.25万元,其中:公开招标15项,邀请招标18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