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非煤矿山设备和工艺的改善,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按照省安监局《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2017第9号)要求,通海县安监局开展非煤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检查。

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第二批)要求,对我县所有非煤矿山逐矿进行对照检查,摸清底数。对仍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的非煤矿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到6月底前,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非煤矿山,不得恢复生产。(常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