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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通海县审计局委托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自2017年9月3日至10月18日,对通海县四街镇者湾村三组右所营2015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通海县四街镇者湾村三组右所营2015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建设项目经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通海县四街镇2015年度“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建设项目的批复》(通发改基[2016]76号)批准建设,建设地点位于通海县四街镇者湾村三组右所营,建设内容为村庄道路硬化1 210m2;安装7m高太阳能灯52盏;新建文化活动用房285.56m2;垃圾污水处理工程:明沟排水279m。建设期限为4个月。
项目由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的招投标事宜,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于2016年5月18日开标,由通海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为 1 093 943.98元,通海县四街镇者湾村民委员会与中标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1 093 943.98元。
该项目于2016年7月30日开工,于2016年12月25日完工,合同工期为60日历天,实际工期为148日历天,因村委会换届选举,土地协调及施工过程中涉及变更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实际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已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工程送审工程结算104.38万元,审计核减3.03万元,审计审定工程结算101.35万元,核减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结算多计工程量及工程价款。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遵循建设程序,实行了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管理,但存在多计结算价款及超工期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3.0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通海县审计局按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3.03万元,要求建设单位予以核减。
针对存在问题,通海县审计局建议:
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管理相关规定和办法进行管理,进一步做好工程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在管理过程中,合理控制工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非常重视,认真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3.03万元已核减,审计建议已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