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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抓好省级环保督察组转办件的整改


来源:通海县 时间:2017-11-26 16:31 点击率:0打印】【关闭

一、2017年11月22日,通海县在接到《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7〕第01-3号)关于“通海玛钢厂每天15时左右开炉生产时。排放的废气异常刺鼻,并伴随有大量黑色粉尘,由于该厂周边居住群众较多,对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的举报反映后,通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响应,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交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

经调查:被举报对象为云南云海玛钢有限公司,位于通海县河西镇。铸铁件技术改造新车间中频炉烟气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

通海县对该公司立即整改,在举报第二日责令该公司拆除两座冲天炉,消除环境隐患。下一步,将严格对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同时,严厉督促云南云海玛钢有限公司及该区域类似企业注重环境生态安全。

二、2017年11月23日,通海县在接到《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7〕第02-2号)关于“通海县河西镇财神庙附近有一个冷饮厂(名称不详),冷饮厂旁有一个镀锌厂(名称不详),镀锌厂的药剂会对冷饮厂的食品造成污染。”的举报反映后,通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响应,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交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

经核实:“冷饮厂”实为通海河西进昌食品有限公司,镀锌厂实为通海县河西镇云通水暖器材厂,两厂毗邻而建,无围墙隔挡。

通海县对镀锌厂立即进行整改,现已停产停业。下一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核实的情况对该厂进行调查处理,确保排除环境隐患。

三、2017年11月23日,通海县在接到《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7〕第02-2号)关于“通海县河西镇财神庙附近的玛钢厂生产过程中炉子产生的烟尘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举报反映后,通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响应,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交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

经认真对举报信息走访核实,该举报件所反映内容与2017年11月22日接到的举报件内容(督转〔2017〕第01-3号)同属一个问题,已合并整改。

四、2017年11月23日,通海县在接到《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7〕第02-2号)关于“通海县东村东湖路(当地俗称隧道路),路旁两边垃圾成山,下雨时路两旁垃圾会被雨水冲刷流入杞麓湖,造成水体污染。”的举报反映后,通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响应,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交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

经调查:举报地点位于秀山街道东村社区隧道路两侧,属该社区6组、7组、9组、10组部分村民的承包田,道路两侧农田因实施杞麓湖调蓄水隧道工程无法栽种而闲置。而后,村民在该片区私搭乱建临违建筑。2014年秀山街道对临违建筑进行拆除,至今闲置,导致农户乱堆乱丢垃圾。

通海县立行立改,2017年11月25日已将道路两侧垃圾清运完毕。下一步,将严格执行《秀山街道东村社区村规民约》、《秀山街道东村社区卫生管理公约》等,通过长效保洁机制,巩固村庄周边环境优美整洁的整治成果。

五、2017年11月23日,通海县在接到《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7〕第02-2号)关于“通海县东村十组柏家家庙旁有一个用废铁进行再生产的炼钢厂,生产时产生大量粉尘,且气味刺鼻,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举报反映后,通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响应,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交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

经调查:该厂为通海县浩宇铸造加工厂,位于通海县秀山街道东村社区十组。该厂生产设备主要包括一台一吨左右的冲天炉、两台抛丸机、一套浇铸设备,生产过程中存在烟尘和粉尘问题。

通海县接报后及时整改,2017年11月24日责令停产整顿,下一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核实的情况对该厂进行调查处理,确保该厂周围的空气不被污染。



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