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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5月15日“民情之声”投诉件办理情况反馈


来源:通海新闻网 时间:2017-06-02 08:13 点击率:0打印】【关闭

                玉溪“民情之声”投诉件办理情况反馈表

期数 15 上线领导 柳  洪 上线时间 2017.05.15
投诉人 黄先生 住址 联系电话 18788404812
投诉内容摘要 咨询新农村建设政策。
办理情况 县委新农办胡兴俊已电话解答,具体内容为: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相关服务工作的咨询。其次,再次详细解答了该听众的问题,具体回答如下:一、我县坚持一户一宅的管理要求;二、坝区每户的建房占地面积不能超过120平方米;三、我县实施统规联建,但联建的主体是参与建房的群众,政府不予以指定施工方;四、补助方式是直接通过存单的形式补给农户,不收取任何中间费用,也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截留。听众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
办理部门 县委新农办 办理人 胡兴俊 联系电话 15188167441
反馈方式 口头□ 书面□ 电话√ 邮件□

               玉溪“民情之声”投诉件办理情况反馈表

期数 15 上线领导 柳  洪 上线时间 2017年5月15日
投诉人 张先生 住址 通海四街镇 联系电话 13708691216
投诉内容摘要 反映四街镇十街村王武营(十街村八组)周边附近工厂向外排放大量的污染物和有害烟雾,对周围环境及农田造成严重污染,希望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办理情况 张先生及部分村民曾于2017年3月20日到四街镇政府反映过该问题。镇政府接到投诉案件后,及时安排相关责任单位抓紧落实和回复:规环中心经过实地调查落实,查看田间蔬菜现状及村民用手机自拍摄的视频,实际存在污染情况。及时对受污染群众情况进行统计,于当日将此情况报送县环保局监察大队。3月21日至23日,四街镇规环中心和县环保监察大队对十街村八组周边的16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勘查),并做了相关笔录。检查结果:16户相关法人单位都未办理环保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使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根据以上事实,县环保局在4月18日作出对16家企业责令改正违法决定书,要求16家企业限期立刻进行停止生产和使用,严禁向外环境排放污染物,否则将依法依规实施处罚。4月21日,我镇收到县环保局处置反馈情况,随后,通过电话反馈张先生。他希望:一是对16家企业除尘进行整改的后续工作要跟进监督,确保污染得到切实解决,同时希望环保局加强日常监管;二是希望县环保局把处理的相关情况进行及时公开和通报给相关村民。5月23日,我镇按县纠风办的要求,再次对张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张先生表示基本满意。
办理部门 四街镇规划环保中心 办理人 张云警 联系电话 18787746670
反馈方式 口头□ 书面□ 电话√ 邮件□

                    玉溪“民情之声”投诉件办理情况反馈表

期数 15 上线领导 柳 洪 上线时间 2017.05.15
投诉人 李先生 住址 联系电话 13013370160
投诉内容摘要 李先生反映道路上电动车、三轮车、公用车乱占车道。
办理情况 大队接到“民情之声”栏目热线“李先生”的反映的问题后,立即电话向“李先生”联系了解情况,得知李先生反映的是“秀山路、挹秀路自安装隔离栏隔离车道后,电动车、三轮车、公交车、拖拉机、公交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不按规定的车道靠最右边行驶,闯入中间快速车道行驶,导致快速车道行驶混乱,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交警大队了解情况后,表示会组织警力加强该道路车辆行驶的管控力度,严查严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大队将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及时曝光此类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最后,大队对“李先生关心、支持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一事”表示感谢。李先生听后,对大队回复表示满意。
办理部门 县交警大队 办理人 曾云 联系电话 3011739
反馈方式 口头□ 书面□ 电话√ 邮件□

                  玉溪“民情之声”投诉件办理情况反馈表

期数 15 上线领导 柳 洪 上线时间 2017.05.15
投诉人 杨先生 住址 联系电话 18724866298
投诉内容摘要 反映湖边有人乱扔垃圾。
办理情况 上线嘉宾通海县人民政府柳洪县长已电话解答,并安排工作人员于2016年6月16日15时再次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为: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相关服务工作的咨询。其次,再次详细解答了该听众的问题,具体回答如下:为坚决遏制乱倒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废弃菜叶、破坏湖堤、填土垫田、非法捕捞水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常伟副县长多次召集沿湖乡镇和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完善杞麓湖环境卫生维护日常巡查制度并抓好落实,做到“领导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坚持每天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巡查;巡查时采用驾车与步行的方式,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巡查过程发现的问题,必须要有明确位置、违法现场的图片并调查取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见成效”。自2017年1月以来,湖管局共巡查240余次,出动1400余人次,发现并有效处理如下违法行为:违法填土3次、违法在湖内洗菜行为30余起、湖岸倾倒垃圾行为36起、非法捕捞案件35起、处理违法人员共计41人、没收丝网120余张、泡沫36余块;制止摆摊设点72人次,制止烧烤及煮炊锅34余起,清理违法船只11条;巡查发现被倾倒垃圾点2400余个,已全部督促责任乡镇(街道)、村组(社区)、保洁员进行了全面清理:沿湖乡镇共清运垃圾10213余方、运输垃圾1459车次、租用挖机112台次、清理河道沟渠17280米。从巡查的整体情况看,沿湖四个乡镇均能够做到高度重视,迅速动员,周密部署,全面落实,沿湖环境卫生取得了明显成效。听众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
办理部门 县湖管局 办理人 旃明华 联系电话 18087717398
反馈方式 口头□ 书面□ 电话√ 邮件□